法官提醒:高招托關系 警惕被騙
目前正值涉高考招生類詐騙高發(fā)期。近五年,北京市共審結(jié)涉高招詐騙案件34起,審理被告人63名,97人被騙,總案值4224.5萬元,其中最高案值約1000萬元,平均案值33.58萬元,遠超同類詐騙案件,而此類案件退賠及部分退賠不超過16.5%。在此,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刑二庭法官姜楠提醒家長們,近期四類騙局需警惕。
“錢直接交學校”卻進短期培訓班
兒子高考成績不理想,謝某通過關系找到劉某為其辦理北京大學入學事宜。劉某表示通過第三方途徑交納48.5萬元給北大,就可以去北大匯豐商學院,享統(tǒng)一招生的待遇。
開學后,劉某在北大附近賓館將北京大學人力資源管理高級研修班的錄取通知書交給謝某,并稱實際入讀的是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通知書是學校怕影響不好做的幌子。謝某在劉某陪同下,到北大國際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員交納學費等5.2萬元后,發(fā)現(xiàn)就讀的竟是短期培訓班。劉某拒絕退錢,最終獲刑8年。
姜楠法官提醒家長,可直接向?qū)W校核實具體性質(zhì),勿因在學校內(nèi)或周邊交接就盲目輕信。
“有關系考取各校特長生”是撞大運
為了美術特長生的兒子,張某想托人在??贾姓艺谊P系,就聯(lián)系到在北京辦培訓班的楊某。楊某稱自己有關系,“可以辦中國傳媒大學比賽前三名”,以此收取15萬元定金。但之后考生未通過初賽。楊某解釋:風聲緊,可繼續(xù)運作北京工業(yè)大學。結(jié)果考試后不行,楊某又稱:可以繼續(xù)操作中央民族大學,但要再交15萬元。張某交錢后,其子在考試中未取得名次。楊某拒絕退款,最終獲刑6年。
姜楠法官稱,大部分情況是輔導學校虛構名目來賭運氣,或原本就是騙局。
“辦不成退錢辦成付余款”是假說辭
張某外甥高考成績不理想,聽信葛某自稱是軍分區(qū)后勤部部長、大校軍銜,承諾以42萬元幫其入讀某軍校。葛某收受20萬定金,約定拿到通知書后交納余款,辦理不成退款。
但入學時事未辦妥,張某要求退款;葛某遂稱快要辦妥,并拿出前一年招生通知書。張某再次要求退款,葛某稱無法辦理軍校入學,但補22萬可辦理入讀北大。葛某收到22萬后,事仍未辦成,也未退賠。葛某又以此手段詐騙他人20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姜楠法官提示,罪犯均書面承諾辦不成退款,但真被要求退款時,又以風聲緊、已辦成等手續(xù)之類拖延,不接電話,甚至二次行騙拒還款。
“以插班生入讀四年畢業(yè)”僅給假文憑
通過關系,王父找到自稱中國政法大學老師的劉某,協(xié)商以30萬元辦理統(tǒng)招生入讀。拿到錄取通知書后,劉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身份入學。劉某為王某辦理了學生證,被學校保安以有問題為由沒收。王某無法參加期末考試,劉某告知其成績可以人為操作。但王某發(fā)現(xiàn)在學校內(nèi)網(wǎng)上沒有其信息,劉某說學校查得嚴。畢業(yè)時會辦好。王某畢業(yè)時,劉某給其畢業(yè)證、學位證、三方協(xié)議、報到證,但王某參加工作后,單位無法在教育部網(wǎng)上查找到畢業(yè)證書編號。
王某得知被騙后報警。劉某等人實施類似詐騙9起,犯罪金額220萬元,被判刑12年。
“虛假入學是近年來開始成形的作案手法。”姜楠法官稱,為取信或捆綁被害人,罪犯會授意被害人不參加高考、放棄填報志愿或背離分數(shù)報考、虛假就讀,造成財產(chǎn)損失同時,更對考生求學造成不可逆障礙。
目前正值涉高考招生類詐騙高發(fā)期。近五年,北京市共審結(jié)涉高招詐騙案件34起,審理被告人63名,97人被騙,總案值4224.5萬元,其中最高案值約1000萬元,平均案值33.58萬元,遠超同類詐騙案件,而此類案件退賠及部分退賠不超過16.5%。在此,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刑二庭法官姜楠提醒家長們,近期四類騙局需警惕。
“錢直接交學校”卻進短期培訓班
兒子高考成績不理想,謝某通過關系找到劉某為其辦理北京大學入學事宜。劉某表示通過第三方途徑交納48.5萬元給北大,就可以去北大匯豐商學院,享統(tǒng)一招生的待遇。
開學后,劉某在北大附近賓館將北京大學人力資源管理高級研修班的錄取通知書交給謝某,并稱實際入讀的是北大光華管理學院,通知書是學校怕影響不好做的幌子。謝某在劉某陪同下,到北大國際交流中心向工作人員交納學費等5.2萬元后,發(fā)現(xiàn)就讀的竟是短期培訓班。劉某拒絕退錢,最終獲刑8年。
姜楠法官提醒家長,可直接向?qū)W校核實具體性質(zhì),勿因在學校內(nèi)或周邊交接就盲目輕信。
“有關系考取各校特長生”是撞大運
為了美術特長生的兒子,張某想托人在??贾姓艺谊P系,就聯(lián)系到在北京辦培訓班的楊某。楊某稱自己有關系,“可以辦中國傳媒大學比賽前三名”,以此收取15萬元定金。但之后考生未通過初賽。楊某解釋:風聲緊,可繼續(xù)運作北京工業(yè)大學。結(jié)果考試后不行,楊某又稱:可以繼續(xù)操作中央民族大學,但要再交15萬元。張某交錢后,其子在考試中未取得名次。楊某拒絕退款,最終獲刑6年。
姜楠法官稱,大部分情況是輔導學校虛構名目來賭運氣,或原本就是騙局。
“辦不成退錢辦成付余款”是假說辭
張某外甥高考成績不理想,聽信葛某自稱是軍分區(qū)后勤部部長、大校軍銜,承諾以42萬元幫其入讀某軍校。葛某收受20萬定金,約定拿到通知書后交納余款,辦理不成退款。
但入學時事未辦妥,張某要求退款;葛某遂稱快要辦妥,并拿出前一年招生通知書。張某再次要求退款,葛某稱無法辦理軍校入學,但補22萬可辦理入讀北大。葛某收到22萬后,事仍未辦成,也未退賠。葛某又以此手段詐騙他人20萬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姜楠法官提示,罪犯均書面承諾辦不成退款,但真被要求退款時,又以風聲緊、已辦成等手續(xù)之類拖延,不接電話,甚至二次行騙拒還款。
“以插班生入讀四年畢業(yè)”僅給假文憑
通過關系,王父找到自稱中國政法大學老師的劉某,協(xié)商以30萬元辦理統(tǒng)招生入讀。拿到錄取通知書后,劉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身份入學。劉某為王某辦理了學生證,被學校保安以有問題為由沒收。王某無法參加期末考試,劉某告知其成績可以人為操作。但王某發(fā)現(xiàn)在學校內(nèi)網(wǎng)上沒有其信息,劉某說學校查得嚴。畢業(yè)時會辦好。王某畢業(yè)時,劉某給其畢業(yè)證、學位證、三方協(xié)議、報到證,但王某參加工作后,單位無法在教育部網(wǎng)上查找到畢業(yè)證書編號。
王某得知被騙后報警。劉某等人實施類似詐騙9起,犯罪金額220萬元,被判刑12年。
“虛假入學是近年來開始成形的作案手法。”姜楠法官稱,為取信或捆綁被害人,罪犯會授意被害人不參加高考、放棄填報志愿或背離分數(shù)報考、虛假就讀,造成財產(chǎn)損失同時,更對考生求學造成不可逆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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