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套路貸”難禁 公安部警示“三要三不要”
自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啟動以來,依法嚴厲打擊“套路貸”作為專項斗爭的重點工作領域正在強力推進。2月26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套路貸”新型黑惡勢力情況。將“套路貸”定性為新型黑惡犯罪,并提醒廣大群眾,面對“套路貸”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原則。
公安部新聞發(fā)言人郭林在主持發(fā)布會時表示,“套路貸”就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一般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騙取受害人簽訂虛假合同虛增債務、偽造資金流水等虛假證據(jù),并以審核費、管理費、服務費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惡意制造違約迫使受害人繼續(xù)借貸平賬,不斷壘高債務,最后通過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討債務,達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財物的目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將“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列為重拳打擊對象。據(jù)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曾海燕通報,“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隱蔽性強、獲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復制傳播,危害極大。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套路貸”團伙1664個,共破獲詐騙、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案件2162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獲涉案資產(chǎn)35.3億余元。
公安部還列舉了“套路貸”犯罪的三種主要類型:第一種是“房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針對名下有房產(chǎn)的本地客戶,誘騙其貸款,層層設置違約陷 阱,制造銀行流水痕跡,通過暴力討債或法律訴訟,達到強占受害人房產(chǎn)的目的。第二種是“車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針對抵押機動車的客戶,故意設置各類陷阱,以沒有按期還款或者車輛GPS信號失聯(lián)為由,惡意造成受害人“違約”,將車輛強行“拖走”或者使用備用鑰匙悄悄開走,迫使車主支付高額的“違約金”和“拖車費”。第三種是“現(xiàn)金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以網(wǎng)絡借貸平臺和借貸App應用為依托,以有消費需求又無經(jīng)濟實力的年輕人、在校大學生、無業(yè)人員等群體為主要侵害對象,以“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 ”進行虛假宣傳,引誘落入“套路貸”陷阱。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面對“套路貸”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二要選擇有貸款資質(zhì)的正規(guī)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沒有資質(zhì)的非正規(guī)公司發(fā)布的“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的虛假宣傳廣告。三是一旦發(fā)現(xiàn)遭遇“套路貸”,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 ,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財產(chǎn)損失和不法侵害。
自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啟動以來,依法嚴厲打擊“套路貸”作為專項斗爭的重點工作領域正在強力推進。2月26日,公安部舉行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套路貸”新型黑惡勢力情況。將“套路貸”定性為新型黑惡犯罪,并提醒廣大群眾,面對“套路貸”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原則。
公安部新聞發(fā)言人郭林在主持發(fā)布會時表示,“套路貸”就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一般以民間借貸為幌子,通過騙取受害人簽訂虛假合同虛增債務、偽造資金流水等虛假證據(jù),并以審核費、管理費、服務費等名義收取高額費用,惡意制造違約迫使受害人繼續(xù)借貸平賬,不斷壘高債務,最后通過滋擾、糾纏、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暴力或“軟暴力”手段催討債務,達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財物的目的。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fā)布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將“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列為重拳打擊對象。據(jù)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政委曾海燕通報,“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隱蔽性強、獲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復制傳播,危害極大。截至目前,全國公安機關共打掉“套路貸”團伙1664個,共破獲詐騙、敲詐勒索、虛假訴訟等案件2162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349名,查獲涉案資產(chǎn)35.3億余元。
公安部還列舉了“套路貸”犯罪的三種主要類型:第一種是“房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針對名下有房產(chǎn)的本地客戶,誘騙其貸款,層層設置違約陷 阱,制造銀行流水痕跡,通過暴力討債或法律訴訟,達到強占受害人房產(chǎn)的目的。第二種是“車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針對抵押機動車的客戶,故意設置各類陷阱,以沒有按期還款或者車輛GPS信號失聯(lián)為由,惡意造成受害人“違約”,將車輛強行“拖走”或者使用備用鑰匙悄悄開走,迫使車主支付高額的“違約金”和“拖車費”。第三種是“現(xiàn)金貸”類“套路貸”。犯罪嫌疑人以網(wǎng)絡借貸平臺和借貸App應用為依托,以有消費需求又無經(jīng)濟實力的年輕人、在校大學生、無業(yè)人員等群體為主要侵害對象,以“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 ”進行虛假宣傳,引誘落入“套路貸”陷阱。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群眾,面對“套路貸”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樹立正確的消費觀,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二要選擇有貸款資質(zhì)的正規(guī)金融機構貸款,不要輕信沒有資質(zhì)的非正規(guī)公司發(fā)布的“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的虛假宣傳廣告。三是一旦發(fā)現(xiàn)遭遇“套路貸”,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 ,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財產(chǎn)損失和不法侵害。
- Hi nova“智選手機”非華為品牌(2024-11-19)
- 魷魚足冒充章魚足 部分購物平臺被上海市消保委約談(2024-11-15)
- 頭皮護理真能護出一頭秀發(fā)? (2024-10-29)
- 網(wǎng)絡AI訓練營涉嫌向老年人“圈錢”(2024-10-29)
- 網(wǎng)購海參何以“收割”消費者?老丁海參、小兵海參等“黏性”營銷有花招(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