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航班暫停機票被平臺退掉 票款卻不知去向
據(jù)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jīng)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眼下,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在全球范圍內(nèi)蔓延,海外留學生對于一張回國機票的渴望之情不言而喻。最近,在英國留學的小郭遭遇了機票被平臺退掉,而票款不知去向的窘境。
小郭向《天天315》節(jié)目組反映,今年3月15日,她在飛豬APP上購買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3月27日從英國曼徹斯特飛往北京的往返機票。因為3月下旬疫情惡化,國際航班大面積取消,小郭在3月21日、22日、23日和24日分別四次提交了改簽申請,但都是以改簽失敗告終。得知航班被取消后,小郭在3月26日提交了退票申請,但飛豬APP以不符合非自愿退票規(guī)則為由,告知小郭退票失敗。于是,小郭決定觀望航空公司的后續(xù)政策再做打算。隨后,小郭就一直關注航空公司的退改政策,當小郭得知最近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可以免費改簽機票的消息后,喜出望外,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卻告訴她,她的那張機票已經(jīng)被退掉了。小郭說:“平臺方申請退票應該是在7月13日之前的一兩周。但是從3月份買票,一直到7月24日知道這個消息之間,我只進行過一次退票操作。在3月20日左右,我知道航空公司取消了航班,當時提起了退票申請,但是被飛豬回絕了,他們說不可以退票。”
飛豬APP不是拒絕了小郭的退票申請嗎?怎么如今機票又被退掉了呢?小郭百思不得其解。飛豬APP告知小郭,因為小郭曾經(jīng)提出退票申請,雖然被飛豬APP拒絕了,但是后期航空公司又把這份退票申請?zhí)幚砹?。飛豬平臺工作人員解釋:“因為你提交了退票申請,但是我們(把申請)給你退回去了,你認為機票還是在正常使用狀態(tài),可是實際已經(jīng)操作了退票。雖然我們給你拒絕了,但是航空公司還是給您把票退了。”
機票被退了,那么錢去哪兒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告訴小郭,退款已經(jīng)打給了代理商,但小郭自己卻一直沒有收到退票款。航空公司回復:“機票在7月13日已經(jīng)退還成功,現(xiàn)在應該已經(jīng)到了代理商的賬戶,你可以向代理商咨詢。”
機票被退了,錢卻不知道去向。為了可以回國,小郭不得不多花幾倍的價錢重新購買回國的機票。小郭告訴記者:“我另外又買了海南航空公司的機票,票價達到了一萬六千元。之前買的是往返聯(lián)程票,一共七千多。也就是說,當時回國的單程機票票價也就四千元,就因為飛豬的操作,相當于我的票價漲了一萬兩千元。”
相關損失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呢?在經(jīng)過多輪溝通后,飛豬平臺只答應補償小郭部分機票損失。飛豬平臺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可以給你申請補的差價是新舊客票的差價,大概8371元。您提出的一萬兩千元差價是沒辦法支持的。”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機票被退掉,相關損失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認為,如果第三方平臺對消費者存在隱瞞、欺詐等行為,消費者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平臺進行賠償。他說:“相關的經(jīng)營者提出所謂的補償方式,‘補償’這個詞就用錯了。因為無論是OTA平臺(在線旅游代理平臺),還是平臺內(nèi)的相關經(jīng)營者,不管是根據(jù)電子商務法,還是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況,都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賠償,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如果相關的經(jīng)營者在消費過程中存在消費欺詐的情況,就是存在這種虛假告知或者隱瞞真相的情況,使消費者做出了錯誤意思的表示,在這鐘情況下,就應該啟動懲罰性的賠償,也就是‘退一賠三’,最低500元的懲罰性賠償。”
據(jù)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jīng)濟之聲《天天315》報道,眼下,新冠肺炎疫情依然在全球范圍內(nèi)蔓延,海外留學生對于一張回國機票的渴望之情不言而喻。最近,在英國留學的小郭遭遇了機票被平臺退掉,而票款不知去向的窘境。
小郭向《天天315》節(jié)目組反映,今年3月15日,她在飛豬APP上購買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3月27日從英國曼徹斯特飛往北京的往返機票。因為3月下旬疫情惡化,國際航班大面積取消,小郭在3月21日、22日、23日和24日分別四次提交了改簽申請,但都是以改簽失敗告終。得知航班被取消后,小郭在3月26日提交了退票申請,但飛豬APP以不符合非自愿退票規(guī)則為由,告知小郭退票失敗。于是,小郭決定觀望航空公司的后續(xù)政策再做打算。隨后,小郭就一直關注航空公司的退改政策,當小郭得知最近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可以免費改簽機票的消息后,喜出望外,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卻告訴她,她的那張機票已經(jīng)被退掉了。小郭說:“平臺方申請退票應該是在7月13日之前的一兩周。但是從3月份買票,一直到7月24日知道這個消息之間,我只進行過一次退票操作。在3月20日左右,我知道航空公司取消了航班,當時提起了退票申請,但是被飛豬回絕了,他們說不可以退票。”
飛豬APP不是拒絕了小郭的退票申請嗎?怎么如今機票又被退掉了呢?小郭百思不得其解。飛豬APP告知小郭,因為小郭曾經(jīng)提出退票申請,雖然被飛豬APP拒絕了,但是后期航空公司又把這份退票申請?zhí)幚砹?。飛豬平臺工作人員解釋:“因為你提交了退票申請,但是我們(把申請)給你退回去了,你認為機票還是在正常使用狀態(tài),可是實際已經(jīng)操作了退票。雖然我們給你拒絕了,但是航空公司還是給您把票退了。”
機票被退了,那么錢去哪兒了?阿提哈德航空公司告訴小郭,退款已經(jīng)打給了代理商,但小郭自己卻一直沒有收到退票款。航空公司回復:“機票在7月13日已經(jīng)退還成功,現(xiàn)在應該已經(jīng)到了代理商的賬戶,你可以向代理商咨詢。”
機票被退了,錢卻不知道去向。為了可以回國,小郭不得不多花幾倍的價錢重新購買回國的機票。小郭告訴記者:“我另外又買了海南航空公司的機票,票價達到了一萬六千元。之前買的是往返聯(lián)程票,一共七千多。也就是說,當時回國的單程機票票價也就四千元,就因為飛豬的操作,相當于我的票價漲了一萬兩千元。”
相關損失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呢?在經(jīng)過多輪溝通后,飛豬平臺只答應補償小郭部分機票損失。飛豬平臺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可以給你申請補的差價是新舊客票的差價,大概8371元。您提出的一萬兩千元差價是沒辦法支持的。”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機票被退掉,相關損失到底該由誰來承擔?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認為,如果第三方平臺對消費者存在隱瞞、欺詐等行為,消費者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平臺進行賠償。他說:“相關的經(jīng)營者提出所謂的補償方式,‘補償’這個詞就用錯了。因為無論是OTA平臺(在線旅游代理平臺),還是平臺內(nèi)的相關經(jīng)營者,不管是根據(jù)電子商務法,還是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況,都應該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進行賠償,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如果相關的經(jīng)營者在消費過程中存在消費欺詐的情況,就是存在這種虛假告知或者隱瞞真相的情況,使消費者做出了錯誤意思的表示,在這鐘情況下,就應該啟動懲罰性的賠償,也就是‘退一賠三’,最低500元的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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