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箱芒果半箱紙”釋放了什么市場信號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成都某水果批發(fā)市場,一些攤位整件售賣的水果包裝箱里都塞著重量不等的紙張。這些紙并非常見的水果外包裝紙,其中紙張塞得最多的要數芒果箱,整箱重12.5千克,光塞進的紙重就達4.5千克,有的箱子里的紙甚至超過6千克。真可謂“一箱芒果半箱紙”。
對此,攤販解釋稱,芒果比較嬌嫩,為了防止在運輸中造成損傷,商戶一般都會在箱子里放些紙。這些紙增加的重量叫“皮重”,但放多少卻并沒有規(guī)定,也沒人管。于是一些人就開始多放,漸漸地,大家都這么干,就成了潛規(guī)則?,F在批發(fā)商們基本都不賺差價,差不多全靠“皮重”盈利了。
其實,靠“皮重”盈利的事,不止水果商販們干,海鮮商販們也這么干。近些年不斷有報道,許多地方的海鮮市場一直存在用加厚塑料袋裝魚蝦、用加粗橡皮筋捆螃蟹的現象,塑料袋、皮筋的“皮重”之重,不亞于芒果箱里的紙。海鮮商販的解釋與芒果商販如出一轍:最初商販們?yōu)榱伺卖~鰭蝦腿戳破塑料袋而使用加厚袋子,怕螃蟹亂跑或夾傷人而用橡皮筋將蟹鉗捆住,可后來袋子越來越厚、橡皮筋越來越粗,以至于商販干脆就靠“皮重”賺錢,這也成了一種行規(guī)。
這樣的行規(guī)當然不是什么好行規(guī),消費者吃了它的暗虧不說,長此以往,整個行業(yè)也會因之而受失信之疑,行業(yè)發(fā)展定會受到重創(chuàng)。令人痛心的是,當下的社會語境,各種行規(guī)正變得越來越多、越來越“正常”,而原本正常的市場誠信品格倒變得日益稀缺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信用缺失這種現狀的呢?有分析認為,這主要因為我國市場經濟發(fā)展遠不夠成熟,契約精神和相應機制尚未建立,加之市場主體受利益驅動,追逐利益最大化之外并無其他商業(yè)信念和操守遵循,大家都唯利是圖。在市場博弈過程中,市場主體逐漸發(fā)現,講誠信只能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不會為自己帶來收益,同時不講誠信者卻既節(jié)省了成本又沒有受到市場監(jiān)管者的有效監(jiān)督和懲罰,那么誰還會浪費寶貴的資源去講究誠信呢?物競天擇,那些最初講究誠信的只有兩個選擇: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退出市場。這就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如果這種惡性競爭愈演愈烈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整個社會的福利損失將達到一個觸目驚心的數量級。據統計,中國市場因為信用缺失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高達6000多億元,相當于中國年財政收入的3.7%,中國國民生產總值每年因此至少減少兩個百分點。由于誠信缺失,制假販假現象嚴重,長期以來一些國家的企業(yè)和消費者對我國商品心存疑慮予以抵制,也極大地損害了我國的國際形象。世貿組織前總干事穆爾曾尖銳地指出,從長遠看,中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
怎么辦?靠市場主體自覺,希望它們良心發(fā)現進行自我道德約束,顯然是不行的。前文“一箱芒果半箱紙”的分析,事實上已經提示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皮重”之所以越來越重,是因為“沒有規(guī)定,也沒人管”。因此,要治理不誠信現象,清除各種潛規(guī)則,就必須立規(guī)矩,有人管。這就要求一定要建立起有效的博弈規(guī)則,構建誠信的制度基礎:要建立穩(wěn)定的連續(xù)的交易關系;要有公開、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交換制度等;要有嚴格的產品責任和懲罰機制,市場主體的明示和默示擔保(承諾)都必須承擔責任。當然,這套誠信制度背后要有強有力的法律法規(guī)支撐。只有磨利法律之劍,并讓其高懸于市場主體頭頂,充分顯示其威懾作用,才能讓它們老實規(guī)矩,不敢越雷池一步。
近日有媒體報道,在成都某水果批發(fā)市場,一些攤位整件售賣的水果包裝箱里都塞著重量不等的紙張。這些紙并非常見的水果外包裝紙,其中紙張塞得最多的要數芒果箱,整箱重12.5千克,光塞進的紙重就達4.5千克,有的箱子里的紙甚至超過6千克。真可謂“一箱芒果半箱紙”。
對此,攤販解釋稱,芒果比較嬌嫩,為了防止在運輸中造成損傷,商戶一般都會在箱子里放些紙。這些紙增加的重量叫“皮重”,但放多少卻并沒有規(guī)定,也沒人管。于是一些人就開始多放,漸漸地,大家都這么干,就成了潛規(guī)則?,F在批發(fā)商們基本都不賺差價,差不多全靠“皮重”盈利了。
其實,靠“皮重”盈利的事,不止水果商販們干,海鮮商販們也這么干。近些年不斷有報道,許多地方的海鮮市場一直存在用加厚塑料袋裝魚蝦、用加粗橡皮筋捆螃蟹的現象,塑料袋、皮筋的“皮重”之重,不亞于芒果箱里的紙。海鮮商販的解釋與芒果商販如出一轍:最初商販們?yōu)榱伺卖~鰭蝦腿戳破塑料袋而使用加厚袋子,怕螃蟹亂跑或夾傷人而用橡皮筋將蟹鉗捆住,可后來袋子越來越厚、橡皮筋越來越粗,以至于商販干脆就靠“皮重”賺錢,這也成了一種行規(guī)。
這樣的行規(guī)當然不是什么好行規(guī),消費者吃了它的暗虧不說,長此以往,整個行業(yè)也會因之而受失信之疑,行業(yè)發(fā)展定會受到重創(chuàng)。令人痛心的是,當下的社會語境,各種行規(guī)正變得越來越多、越來越“正常”,而原本正常的市場誠信品格倒變得日益稀缺了。
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信用缺失這種現狀的呢?有分析認為,這主要因為我國市場經濟發(fā)展遠不夠成熟,契約精神和相應機制尚未建立,加之市場主體受利益驅動,追逐利益最大化之外并無其他商業(yè)信念和操守遵循,大家都唯利是圖。在市場博弈過程中,市場主體逐漸發(fā)現,講誠信只能增加自己的成本而不會為自己帶來收益,同時不講誠信者卻既節(jié)省了成本又沒有受到市場監(jiān)管者的有效監(jiān)督和懲罰,那么誰還會浪費寶貴的資源去講究誠信呢?物競天擇,那些最初講究誠信的只有兩個選擇:要么同流合污,要么退出市場。這就是典型的“劣幣驅逐良幣”。
如果這種惡性競爭愈演愈烈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整個社會的福利損失將達到一個觸目驚心的數量級。據統計,中國市場因為信用缺失而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每年高達6000多億元,相當于中國年財政收入的3.7%,中國國民生產總值每年因此至少減少兩個百分點。由于誠信缺失,制假販假現象嚴重,長期以來一些國家的企業(yè)和消費者對我國商品心存疑慮予以抵制,也極大地損害了我國的國際形象。世貿組織前總干事穆爾曾尖銳地指出,從長遠看,中國最缺乏的不是資金、技術和人才,而是信用以及建立和完善信用體系的機制。
怎么辦?靠市場主體自覺,希望它們良心發(fā)現進行自我道德約束,顯然是不行的。前文“一箱芒果半箱紙”的分析,事實上已經提示出了解決問題的關鍵:“皮重”之所以越來越重,是因為“沒有規(guī)定,也沒人管”。因此,要治理不誠信現象,清除各種潛規(guī)則,就必須立規(guī)矩,有人管。這就要求一定要建立起有效的博弈規(guī)則,構建誠信的制度基礎:要建立穩(wěn)定的連續(xù)的交易關系;要有公開、有效的信息傳遞機制,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交換制度等;要有嚴格的產品責任和懲罰機制,市場主體的明示和默示擔保(承諾)都必須承擔責任。當然,這套誠信制度背后要有強有力的法律法規(guī)支撐。只有磨利法律之劍,并讓其高懸于市場主體頭頂,充分顯示其威懾作用,才能讓它們老實規(guī)矩,不敢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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