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一、項目名稱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試行)
二、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管理規(guī)定》(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第33號局長令)
三、許可條件:
報檢員注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應具有良好的品行;
3、應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4、通過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獲得《報檢員資格證》(有關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內容見附件1);
5、受雇于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并取得報檢單位代碼的企業(yè)(包括代理報檢單位和自理報檢單位);
6、由報檢單位向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的。
四、實施機關:
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許可程序
1、由報檢單位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材料目錄見附件2);
2、各地檢驗檢疫局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按規(guī)定出具書面憑證。
3、受理申請后,各地檢驗檢疫局按規(guī)定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審查,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于10個工作日內頒發(fā)《報檢員證》。不予許可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審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七、收費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57號),收取報檢員資格報名考試發(fā)證費:100元/人次。
附件1: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
一、考試性質: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是測試應試者從事報檢工作必備業(yè)務知識水平和能力的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4、國家質檢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到檢驗檢疫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報名提交資料
(1)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歷證書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證件照3張(用于報名表、準考證和資格證書??荚囄幢讳浫≌撸掌挥柰诉€)。
(3)《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表》。
五、考試時間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報名開始前20天向社會發(fā)布考試公告。
七、成績公布及發(fā)證
報檢員資格考試成績經國家質檢總局復核,在考試后2個月內公布。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由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向考試合格者頒發(fā)《報檢員資格證書》。
八、收費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57號),收取報檢員資格報名考試發(fā)證費:100元/人次。
附件2:
提交材料目錄
申請報檢員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報檢員注冊申請書;
2、擬任報檢員所屬企業(yè)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登記證書;
3、擬任報檢員的《報檢員資格證》;
4、檢驗檢疫機構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
一、項目名稱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試行)
二、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管理規(guī)定》(國家質檢總局2002年第33號局長令)
三、許可條件:
報檢員注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應具有良好的品行;
3、應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4、通過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獲得《報檢員資格證》(有關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內容見附件1);
5、受雇于在檢驗檢疫機構注冊登記并取得報檢單位代碼的企業(yè)(包括代理報檢單位和自理報檢單位);
6、由報檢單位向登記地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的。
四、實施機關:
各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許可程序
1、由報檢單位向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提交申請及有關材料(材料目錄見附件2);
2、各地檢驗檢疫局根據申請單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并按規(guī)定出具書面憑證。
3、受理申請后,各地檢驗檢疫局按規(guī)定對申請材料內容進行審查,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準予許可的,于10個工作日內頒發(fā)《報檢員證》。不予許可的,書面說明理由。
六、審查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
七、收費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57號),收取報檢員資格報名考試發(fā)證費:100元/人次。
附件1: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
一、考試性質: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考試”)是測試應試者從事報檢工作必備業(yè)務知識水平和能力的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二、報名條件:
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4、國家質檢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辦法:
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到檢驗檢疫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報名提交資料
(1)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學歷證書復印件。(同時交驗原件)
(2)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證件照3張(用于報名表、準考證和資格證書??荚囄幢讳浫≌撸掌挥柰诉€)。
(3)《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表》。
五、考試時間
報檢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報名開始前20天向社會發(fā)布考試公告。
七、成績公布及發(fā)證
報檢員資格考試成績經國家質檢總局復核,在考試后2個月內公布。在考試結束后3個月,由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向考試合格者頒發(fā)《報檢員資格證書》。
八、收費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財政部《關于印發(fā)〈出入境檢驗檢疫收費辦法〉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03]2357號),收取報檢員資格報名考試發(fā)證費:100元/人次。
附件2:
提交材料目錄
申請報檢員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報檢員注冊申請書;
2、擬任報檢員所屬企業(yè)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登記證書;
3、擬任報檢員的《報檢員資格證》;
4、檢驗檢疫機構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
-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2005-06-22)
- 入出境特殊物品衛(wèi)生檢疫審批(2005-06-19)
- 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機構許可(2005-06-19)
- 進口廢物原料裝運前檢驗機構許可(2005-06-19)
- 國境口岸衛(wèi)生許可證簽發(fā)(200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