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啟動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
弘揚先進鼓舞士氣 開創(chuàng)質量工作新局面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出《關于開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表彰和宣傳一批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以總結和弘揚近年來質量工作取得的成績,樹立質量先進典型,開創(chuàng)質量發(fā)展的新局面。
《通知》明確,今年擬表彰2009年至2010年度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各100家/名(含先進單位、個人標兵各10家/名),其中有16家/名為中央企業(yè),由國資委組織推薦。
《通知》指出,“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質量管理水平、產品(或服務)質量較高,在全國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組織和企(事)業(yè)單位,其中成績突出的授予“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標兵” 稱號。“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個人”稱號授予質量工作成績突出的基層和企業(yè)一線人員,其中成績突出的專家、學者或企業(yè)家將授予“全國質量先進個人標兵”稱號。《通知》同時公布了相應的評價標準和條件。
《通知》規(guī)定,此次申報采取自薦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單位和個人可自愿申報,也可由所在地質檢部門初薦。各省質監(jiān)局負責受理申報,并會同各直屬檢驗檢疫局進行審核,聯合向本省質量興省(市)工作領導小組或本省人民政府匯報,形成推薦意見,向國家質檢總局上報相關材料。質檢總局將按照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評比和篩選,經公示后確定最終的表彰名單,并擬于9月份全國“質量月”活動期間召開表彰大會,頒發(fā)獎章、證書。
《通知》最后要求,各單位要將表彰工作作為深入推進質量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按照總局統一部署,積極動員,認真做好受理工作。要結合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發(fā)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先進集體,推出一批具有典范作用的先進模范,弘揚先進,鼓舞士氣,開創(chuàng)質量工作新局面,推動我國質量水平再上新臺階。
據悉,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表彰,是經中央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確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由政府部門組織的全國質量管理領域唯一的表彰獎勵制度,是目前我國質量管理領域的最高榮譽。質檢總局質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年表彰工作基礎上,質檢總局將總結經驗,并借鑒美國、日本等發(fā)達國家經驗,不斷完善我國的質量獎勵制度,進一步推動我國的國家質量獎勵工作,為提升我國產品質量營造濃厚的質量工作氛圍。
弘揚先進鼓舞士氣 開創(chuàng)質量工作新局面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fā)出《關于開展“2009年至2010年度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表彰和宣傳一批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以總結和弘揚近年來質量工作取得的成績,樹立質量先進典型,開創(chuàng)質量發(fā)展的新局面。
《通知》明確,今年擬表彰2009年至2010年度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各100家/名(含先進單位、個人標兵各10家/名),其中有16家/名為中央企業(yè),由國資委組織推薦。
《通知》指出,“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稱號授予質量管理水平、產品(或服務)質量較高,在全國具有標桿示范作用的組織和企(事)業(yè)單位,其中成績突出的授予“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標兵” 稱號。“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個人”稱號授予質量工作成績突出的基層和企業(yè)一線人員,其中成績突出的專家、學者或企業(yè)家將授予“全國質量先進個人標兵”稱號。《通知》同時公布了相應的評價標準和條件。
《通知》規(guī)定,此次申報采取自薦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單位和個人可自愿申報,也可由所在地質檢部門初薦。各省質監(jiān)局負責受理申報,并會同各直屬檢驗檢疫局進行審核,聯合向本省質量興省(市)工作領導小組或本省人民政府匯報,形成推薦意見,向國家質檢總局上報相關材料。質檢總局將按照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評比和篩選,經公示后確定最終的表彰名單,并擬于9月份全國“質量月”活動期間召開表彰大會,頒發(fā)獎章、證書。
《通知》最后要求,各單位要將表彰工作作為深入推進質量工作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要按照總局統一部署,積極動員,認真做好受理工作。要結合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發(fā)現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先進集體,推出一批具有典范作用的先進模范,弘揚先進,鼓舞士氣,開創(chuàng)質量工作新局面,推動我國質量水平再上新臺階。
據悉,全國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表彰,是經中央評比達標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確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由政府部門組織的全國質量管理領域唯一的表彰獎勵制度,是目前我國質量管理領域的最高榮譽。質檢總局質量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今年表彰工作基礎上,質檢總局將總結經驗,并借鑒美國、日本等發(fā)達國家經驗,不斷完善我國的質量獎勵制度,進一步推動我國的國家質量獎勵工作,為提升我國產品質量營造濃厚的質量工作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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